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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那个时候我是个千金大小姐(第2页)

“就是,还是新社会好,旧社会有成分划分,富的富死,穷的穷死,现在多好啊!大家基本都一样,谁也不会比谁有钱多少,大家不用看不起别人,只要有勤劳的双手,大家都一样幸福。”苏枝也很感念现在的社会。

“我也喜欢现在。”素来不说话晨晨忽然表了自己的意见:“市里有很多好吃,有很多我爱吃的。”

小孩子一谈起吃,立马就来了兴趣。

“对,我也喜欢现在的社会。”炫铃抚摸着孩子的脑袋,不是现在,她也不会有晨晨这么乖巧听话的好孩子。

“晨晨可比你那会儿强多了,这个孩子爱学习,成绩好,脑子好,可真是没有像了你。”苏枝夸赞道。

“就是嘛!晨晨乖巧听话,还学习好,将来长大一定了不起。”铭昭夸赞着。

确实,晨晨这个孩子从小就聪明,又爱学习,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写字,画画,所以没上幼儿园之前十以内的加减法他基本上全部掌握了,关键是根本就没人教的情况下,那都是孩子自己自己自学的,不知道的时候就问玄凌,玄凌告诉给他一次,他就牢牢记住了。

在上幼儿园之前,他都能写很多字了,那些都是在报纸上,书上见到的字,他就开始模仿,或者听到了哪句话,就问哪个字怎么写。

玄凌有时候也曾想,如果自己的孩子有着一对文化程度很高且很有钱的父母的话,那么这个孩子一定很了不起。

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所以挤破头报各种兴趣班文化班。

炫铃什么也没有给孩子报过,更没有教过孩子什么知识。

但是为了不埋没孩子的兴趣,玄凌在幼儿园的时候,老师说有一周的电子琴免费试听课,如果孩子感兴趣,那么就花钱报名。

但是孩子学了三天就不想学了,可能孩子在音乐方面没有兴趣吧!

孩子喜欢画画,这个玄凌早就现了。

因为玄凌在家没事的时候,就跟孩子一起画画,玄凌有回话天赋,但是从来没有得到培养过。

所以偶尔间喜欢临摹,看到好看的画就画下来,孩子也模仿了她这一点。

看见什么就画什么,但是孩子最喜欢画的还是汽车。

刚开始的时候孩子能画一个大概轮廓,看上去已经很形象了。

但是后来在孩子不断的努力之后,竟然画的惟妙惟肖,做的手工小汽车简直如出一辙,惟妙惟肖太形象了。

所以迄今为止炫铃在孩子身上现的就是学习方面的天赋和绘画方面的天赋,那简直就是无师自通。

但是玄凌没有时间接送孩子,也没有那项经济来源,所以只能当做业余的兴趣爱好罢了。

在妈妈家住的这几天,玄凌和孩子过得非常开心。

楼下有健身器材,玄凌会带着孩子出来玩耍。

在回到爸妈家的第三天,玄凌记得那天是个下午,她的手机响了。

一看不认识,玄凌还是接起了电话。

“炫铃吧!我是李俊,你怎么招呼都不打,就不干了呢?”

原来是李俊,玄凌感觉有点意外。

“我跟老板娘辞职了,她同意了,然后我就不去了。”玄凌实话实说。

“你的事情我后来也都听说了,之前我就没有现竟然还有这些事情,你怎么不跟我说呢?我兴许能帮你啊!干嘛非要辞职啊!”李俊一脸的不解。

玄凌闻言,原来公司的人都知道了吗?这还了得,这样难以启齿的事情竟然传的人尽皆知。

如果周涛知道了这件事,该会有多恨她?会不会找她进行报复呢?

不过如果周涛没有收到什么惩罚的话,应该会有所收敛吧!也不会再去找她报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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