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年我走商跌断了腿。
鸣儿跪在床前,说他一定能考上功名,给咱养老送终。
君子之德,两袖清风,亦有傲骨。
被人嘲笑辱骂,被人说是没爹的野种,按在地上也未折腰。
那是他第一次下跪,这么一个好孩子,你怎忍心断了他的前程。
十二岁成了秀才时,鸣儿做了一诗,名曰:《咏志》
少年立誓踏青云,只为黎民叩天门。
报国何须三尺剑,吾有一笔胜千军。
你且听听,你这个做爹的,难道就一点愧疚都没有吗?!”
周呈缓缓闭上眼,眼眶微红,他深吸一口气道。
“好,我儿志向高远,为父欣慰。
此事不谈了,知道他过的好就成。”
程东家见自己白费唇舌,也不再多言,他也得早早做准备,将侄儿程鸣送走。
改名出去才是。
就是可惜了这功名,但也不要紧,侄儿能考上一次,便能考上第二次,无非是耽误几年。
程东家唯一担心的是,侄儿不肯离开老家,隐姓埋名重新开始。
包房门被敲响,姑娘返回,说是菜肴已经吩咐了下去。
周呈又恢复了表情,揽着姑娘的腰肢笑道。
“该程东家你掷骰子了。”
“他娘的,今晚赢光你!”
楼下大堂中,身为清流剑派的弟子甄杰,揽着姑娘喝着酒,时不时看向楼上包房。
“公子您可真俊,是哪个门派的?
小柔一见公子便觉得亲近。”
“清流剑派。”
叫做小柔的姑娘,身穿轻纱,手拿起酒壶给甄杰斟酒,满眼希冀看着他道。
“公子出身名门,清流剑派可是江湖上了不得的大门派。
小柔敬您一杯,能够被公子看上作陪,是小柔前世修来的福分。”
一杯酒下肚,小柔拿起筷子给甄杰布菜。
涪凌花船是这淮凌河上最好的花船,能在此处伺候人的姑娘,自然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
单论伺候人,她们可以称为一流高手。
不仅精通诗词琴曲,能歌善舞,察言观色也是必修。
从幼年被送入,经过锻炼,学习,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只有她们自己才清楚。
一旦遇上了中意的客人,她们便会使出浑身解数,想要从苦海中脱离出去。
她们不缺银子,也不缺赎身的钱,而是缺能给她们一个家的人。
毕竟带着银子出去了,没有人照顾,还不如留在此地安全。
小柔一眼便看出这位清流剑派的公子,不过是在此监视楼上的大老爷。
但看破不说破,公子生的俊俏,又是名门出身,倒是可以试着相处看看。
“公子,此地太过嘈杂,何不与小柔去包房中。
小柔可为公子抚琴,献舞助兴。
那里也没旁人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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